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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民航法7月实施抬高通航企业准入门槛 二手飞机交易处置迎来新机遇

来源:航空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26-6-1

2026年7月1日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(下称“新民航法”)将正式施行。配套同步落地的《通用航空运营许可程序管理规定》(CCAR-120部),大幅提高通用航空企业航空器数量与自有比例要求,直接催生大规模二手飞机交易、处置与资产优化需求。国内领先的航空综合服务商世纪航大航空集团,凭借成熟的二手飞机交易与全链条处置能力,精准对接市场新风口,助力通航企业合规转型与资产盘活。

新民航法及配套规则对通航企业准入与持续运营设置明确硬指标。根据规定,从事空中游览、商务包机等载客类经营活动的通航企业,需配备不少于3架航空器,其中至少2架为自有;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类企业要求更高,需具备5架以上自有航空器。相较此前“1架即可运营、租赁为主”的宽松标准,本次政策调整显著抬高行业门槛,核心目的在于筛选具备真实运营实力与安全保障能力的企业,推动通航行业从“小散乱”向规范化、规模化转型。

政策落地倒计时阶段,通航企业面临紧迫的合规压力。一方面,存量企业需在过渡期内补齐自有航空器数量缺口,大量不符合新标、以租赁为主的小型企业,或选择淘汰老旧机型、转让闲置航空器,或直接退出市场;另一方面,新申请企业需一次性满足自有航空器数量要求,资金压力与采购需求同步激增。供需两端叠加,二手飞机市场迎来集中爆发期,老旧机型处置、适航二手飞机采购、资产价值评估等需求呈井喷态势。

世纪航大航空集团深耕二手飞机交易与处置20年,构建起“全球采购-检测评估-翻新适航-交易销售-拆解处置-多元利用”的全链条服务体系。世纪航大航空集团现货储备涵盖空客A320、波音737-800、罗宾逊R44、赛斯纳172等主流通航与民航机型,既有可直接投入运营的适航二手飞机,也有适合实训、科普、文旅改造的退役航空器目前,世纪航大航空集团累计交付超150架,服务覆盖航空院校、通航企业、文旅机构等多元客户。

在二手飞机交易环节,世纪航大航空集团凭借全球资源网络,精准匹配通航企业差异化需求。针对合规补短板的企业,提供“自有+适配”的二手飞机定制化采购方案;针对需淘汰老旧机型的企业,提供快速估值、上门验收、高效过户一站式服务,缩短交易周期,降低处置成本。

在航空器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领域,世纪航大航空集团创新构建多元价值变现路径,破解通航企业老旧机型处置难题。对于无运营价值的航空器,通过标准化拆解工艺,将发动机、起落架、航电设备等核心部件检测翻新后,作为二手航材重返市场,降低企业维修成本;对于机身完整的航空器,改造为航空实训教具、科普研学平台、航空主题文旅设施,实现“退役不报废”。目前,世纪航大航空集团已在山东商河机场布局30余架二手飞机展销中心,形成规模化交易与处置基地。

“新民航法实施不是简单的门槛提高,而是行业洗牌与高质量发展的契机。”世纪航大航空集团业务负责人表示,“通航企业合规化过程中,二手飞机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,老旧机型处置则是盘活资产的关键。我们将依托全链条能力,为企业提供从采购到处置的一站式解决方案,助力行业平稳转型,推动航空资源循环利用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。”

随着7月1日临近,通航行业合规改造进入冲刺阶段,二手飞机交易与处置市场热度持续攀升。世纪航大航空集团凭借资源、技术、服务三重优势,已成为通航企业合规转型的核心合作伙伴,在满足市场刚需的同时,持续推动航空循环经济生态完善,为中国通用航空产业规范化、规模化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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